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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4G****03344 | 建设单位法人:张传 |
| 贾建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小雅镇梨垭村 |
| **县庙塘河小雅镇下耳沟河段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7.2633,107.26018 纬度: 28.50003,28.4850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1 |
| 遵环审〔2024〕3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17.69 |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4G****033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0932897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4-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stbc/index/detail?sid=310dccb29d989355be0efa1da4aa051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将下耳沟及其左岸支沟河坝沟流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治理范围包括:主河道下耳沟河段河坝3号公**(下0+000.00)~河坝1号公**(下0+538.00)河段,及冷家田公**(下1+056.00)~马福坪冲沟汇口(下2+084.00)河段;支沟河坝沟河段为河坝2号公**往上331m,桩号为河0+000.00~河0+331.00。河道综合长度为2.518km,其中下耳沟长度2.084km,河坝沟长度0.434km。工程主要治理内容有:河道两岸采用格宾挡墙或浆砌石挡墙,左右岸护堤总长3.0km,河道疏浚1.9km,恢复拦水堰1座,人行桥拆除后重建1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将下耳沟及其左岸支沟河坝沟流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治理范围包括:主河道下耳沟河段河坝3号公**(下0+000.00)~河坝1号公**(下0+538.00)河段,及冷家田公**(下1+056.00)~马福坪冲沟汇口(下2+084.00)河段;支沟河坝沟河段为河坝2号公**往上331m,桩号为河0+000.00~河0+331.00。河道综合长度为2.518km,其中下耳沟长度2.084km,河坝沟长度0.434km。工程主要治理内容有:河道两岸采用格宾挡墙或浆砌石挡墙,左右岸护堤总长3.0km,河道疏浚1.9km,恢复拦水堰1座,人行桥拆除后重建1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实际建设情况: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产生的基坑废水:根据作业段分段在围堰内侧设置积水坑,仅向基坑投加絮凝剂,让坑水静置2h后用可移动式小型水泵抽出,可用于小范围洒水防尘或生产回用;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在每个混凝土搅拌机附近分别设置1个可移动式铁皮水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淤泥渗滤液:在干化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及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租赁房屋卫生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污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扬尘、燃油废气可通过施工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扬尘网等防尘措施,混凝土搅拌过程降低投料高度、及时封闭投料口、并定时洒水降尘等。清淤恶臭采取密闭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运输淤泥并对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挡及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及时就地利用,均在场内运转,无法利用部分运至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处置或者用于施工填料,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经弃渣场设置的淤泥干化场自然干化至含水率≦60%后,用于弃渣场后期绿化复垦;河道清理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该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度弃物产生。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已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夜间应停止施工等。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5、生态 本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产生的基坑废水:根据作业段分段在围堰内侧设置积水坑,仅向基坑投加絮凝剂,让坑水静置2h后用可移动式小型水泵抽出,可用于小范围洒水防尘或生产回用;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在每个混凝土搅拌机附近分别设置1个可移动式铁皮水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淤泥渗滤液:在干化场周边设置截水沟及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租赁房屋卫生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污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扬尘、燃油废气可通过施工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覆盖扬尘网等防尘措施,混凝土搅拌过程降低投料高度、及时封闭投料口、并定时洒水降尘等。清淤恶臭采取密闭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运输淤泥并对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挡及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及时就地利用,均在场内运转,无法利用部分运至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处置或者用于施工填料,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经弃渣场设置的淤泥干化场自然干化至含水率≦60%后,用于弃渣场后期绿化复垦;河道清理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该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度弃物产生。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已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夜间应停止施工等。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5、生态 本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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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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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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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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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控制用地,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已覆土绿化,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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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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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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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