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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其**县永乐江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1、招标资料内无初步设计图纸,需补充。
答: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图纸已在变更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中上传,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B栋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79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 系 人:罗细奎、谭微琳、曹红红;
电 话:0735-****133/173****0677
| 文档附件: |
| **县永乐江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澄清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