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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旧宿舍楼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维修旧宿舍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政府第十七届第58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学条件,同意建设****维修旧宿舍楼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旧教学楼255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6号)文件要求落实的县级配套资金。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
****环境局。
****改革局人秘股 2024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