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柳泉镇S323省道鱼泉村至沙漠村道路两侧绿化三期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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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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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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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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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柳泉镇S323省道鱼泉村至沙漠村道路两侧绿化三期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新(2024)0082号-1 内容主要为鱼泉村至沙漠村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等。 **** **省**市****花园10号楼2单元 1,843,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县柳泉镇S323省道鱼泉村至沙漠村道路两侧绿化三期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郭保军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豫241****97190
三、评审专家名单
鲁志娟、陈涛(组长)、刘光武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洛财购【2019】3号的收费标准计取11000元,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1,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217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柳泉镇柳泉村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9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滨**路与学子街交****中心1404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87****9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波
联系方式:187****9371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7
中标通知
宜阳县柳泉镇S323省道鱼泉村至沙漠村道路两侧绿化三期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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