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救助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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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救助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救助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删除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为中小微企业生产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2、删除磋商公告-七、其他事宜中“(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书代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更正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社会组织。

5、付款方式:

⑴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0% (0-70%);

⑵中小企业合同,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 (40%-70%);

⑶分年度安排预算的项目,采购人确定每年预付款为当年合同金额的 / (40%-70%)。

剩余款支付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投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标书代写

更正为:

采购人确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6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投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标书代写

6、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发包文件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中心5号楼4楼

联系方式:0564-****22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广场2110室

项目联系人:未工

电 话:056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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