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城区截污纳管污水提升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单位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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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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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 选取中介日期 项目规模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洽谈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选取中介方式 邀请的中介 中选企业名称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中选金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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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截污纳管污水提升改造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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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
12个月
2025-01-17 09:00:00
投资额(¥35,000,000元)
¥59600.0 - ¥
1.预算编制费: 暂定签约酬金为人民币伍万玖仟陆佰元整(¥59600元),含增值税税率为6%。此费用包含了为开展预算编制服务工作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不再额外支付。 2.进度支付方式: 分单位工程进行支付。当以上子项目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30%后,咨询人按委托人要求提交申请付费相关资料且****管理局审批盖章确认起算28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预算编制服务费,即第1笔预算编制服务费是:以暂定签约价59600元计算得出应付预算编制服务费为17880元(含增值税6%)。 后续应付预算编制费以**县财政相关部门审定本工程预算价为基数且按崇府办字〔2017〕23号文件有关规定计算最终应付的预算编制服务费,咨询人可随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按委托人要求提交申请付费相关资料且****管理局盖章确定起算28个工作日内支付。 3.结算方式:以**县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预算价为基数,先按赣计收费字〔2003〕1177号文计算后,再执行崇府办字〔2017〕23号文件打5折(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最终****城管局审批盖章确认为准。 4.尾款支付:以**县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作为基数,先按赣计收费字〔2003〕1177号文计算后,再执行崇府办字〔2017〕23号文件打5折,减去过程中累计已支付的预算编制费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最终****城管局审批盖章确认为准。 每次付款前,咨询人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税率为6%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个工作日)
28(个工作日)
14(个工作日)
邀请直选+随机
****,**市恒源****公司,**天慧****公司,**正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正****公司,九鼎赣饶****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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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南路油画产业园C栋四楼419-422室
5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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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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