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八个场站新能源建设引入合作方招商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八个场站新能源建设引入**方招商项目
2025-01-17
项目名称:****八个场站新能源建设引入**方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5-01-17 至 2025-01-23

附件一.docx

附件二:评分标准(定).docx

附件三:承诺书(定).docx

附件四.:报价表.docx

招商信息披露申报表
****八个场站新能源建设引入**方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信息披露期限: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情况简介:8个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公交场站,分别位于**区贵高速﹒**26°、杨慧万科城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站、**冲公交首末站、太慈桥公交场站、丽景阳天公交首末站、都拉营公交首末站、中环路西段黔春****停车场。引入经验丰富的**方,对现有的场站进行投资、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经营管理能力,可以有效提升运营效率。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或**方: □是 □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1.**期内,****公司改革、合并、重组、注销、破产、****公司、国资委、政府等上级部门提出要求或者**场地需要更改规划或者被征收等原因,招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方部分或者全部充电场站的**,并启动退出机制,退出机制以**协议书签订为准。
2.除非本项目**协议书另有规定,未得到招商的书面同意,**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
3.**方不得对地块及有关财产以及其在本合同项下获得的权利作为任何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物权;**方不得将本项目**协议书项下的**以转让、抵偿、赠送等形式处置给第三方。
4.经营合同到期或因**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方将以届时场地现状返还招商方,若因不合理使用,致使场地发生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意向**方需前往现场踏勘,并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方向招商方充分了解在项目运营**期间,将遵循招商方的管理要求,使用招商方指定的支付管理平台、公交新能源车辆服务费定价标准、项目年度公交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费净收益结算方式、项目**协议书等事宜。
对经营方资质的要求 **方性质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建设内容及要求 1、项目对8个场站进行改造与建设,且场站内至少建设102个充电车位,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充电车位将配置设施,确保提供高效且便捷的服务。改造与建设工作涵盖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电力系统升级以及充电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具体改造内容(详见附件一)。
2.安全质量保障措施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充电桩施工界面、车位标识喷涂、安全运营监管视频监控系统、充电车位安全措施限位器,车位划线、充电桩区域消防器材等,满足场站规范安全运营需求;实施方案及施工图必须报送相关部门并抄送招商方,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按图验收。
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电力设施、建筑机电安装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意向**方须承诺,在成为最终**方后的3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省****公司,****公司需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此外,****公司的注册、税务及统计关系应确立于**市内。
(三)意向**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省、市三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四)意向**方拟投入公交车使用的充电设备功能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见附件一),且需具备对车辆电池相关数据进行检测的功能。
(五)意向**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不低于800万元的建设投资费用(不含运营管理费),意向**方提供项目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招商运营方案及投资概算,且方案不得对公共交通建设和安全运营造成妨碍或损害,不得进行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的建设及其他违法违规建设。
(六)意向**方承诺,成为最终**方后,在项目运营**期间,将遵循招商方的管理要求,使用招商方指定的支付管理平台,若产生平台管理费用,****电站营业总收入6‰的比例向招商方支付本次招商范围内充电桩的运营维护费用。
意向**方承诺**项目建设完成后,**方与****政府部门申报财政补贴,财政补贴依法分成比例分配。
(七)**期限届满,本项目协议自然终止履行,意向**方承诺无条件退出**项目,招商方不再向**方支付任何分成款。**方承诺不带走任何设施设备,且**方放弃向招商方索要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环境卫生 经营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 ****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方式 1.**项目采用整体**、共同运营的经营模式,通过为电动车辆提供充电等服务来实现收益,在不影响招商方的新能源公交车正常充电、营运生产及公交车夜间停放及场区安全的前提下,****电站适度对社会车辆提供充电经营服务。在项目建成并经招商方验收合格后,**方将建成资产的所有权移交招商方,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进入招商方账户,由招商方管理。
2.**经营期间招商方将提供建设场地并负责项目备案流程及项目运营****电站的日常运营管理、电费缴纳、客流导引、公交车导引、营销促销、收入税费缴纳);**方则需承担项目总投资,****电站的建设、投资以及运营****电站充电桩及变压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升级、改造、换新、管理、安全责任、售后服务等)。
对经营方式的要求 协议签订及经营地块的交付 1.经确认成为最终**方后,意向**方需于1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式签订《公交场站新能源项目(八个场站)**协议书》,以确保**关系的正式确立。
2.自《公交场站新能源项目(八个场站)**协议书》签署完成之日起的三日内,招商方根据各地块的实际情况,将招商范围内的场地移交给**方。
3.意向**方需自行向招商方充分了解《公交场站新能源项目(八个场站)**协议书》。
经营**期限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1.建设期:在双方签署**协议并完成场地移交后,**方应在30日内启动项目建设。总建设期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以移交单为准。
2.经营期:8年(不含建设期)
项目挂牌价 1.保底收益:每个充电停车位的月租费用不得低于190元,预计该项目将建设102个充电停车位,故保底收益不低于23.3万元/年。
2.浮动收益
项目进入经营期后,招商方每年结算的浮动收益,其中公交新能源车辆年度结算的浮动收益比例A%;社会新能源车辆年度结算的浮动收益比例B%
注:**方所报浮动收益分配比率为A%、B%,A、B均须>30。
收益金结算方式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在**期间,收益金的结算将按照月度周期进行核算。**方需在每个经营月度(不包括建设期)与招商方进行对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确保多退少补。若实际浮动收益超过保底收益,**方应依照浮动收益金额与招商方进行结算。反之,若浮动收益低于保底收益,则应按照保底收益金额进行结算。
1.保底收益额的计算方式及调整原则
根据双方在各地块移交书中明确规定的充电停车位数量,**方将遵循中标保底充电车位计费标准,来计算并确定各对应地块所需支付的保底收益额(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地块无法进行建设的情形,招商方将使用现有场站进行替代;若替代无法实现,则招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保底收益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3.浮动收益额计算方式
采取净收益分成方式,项目进入经营期后**方每年向招商方结算的浮动收益,计算公式如下(**方所报浮动收益分配比率为A%、B%,A、B均须>30):
①公交新能源车辆年度应付浮动收益=项目年度公交车充电服务费净收益×A%
注:项目年度公交车充电服务费净收益,按筑公交纪要〔2024〕23号文件对公交新能源车辆服务费定价为标准执行。
项目年度公交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费净收益=公交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费收入-充电站电损-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包括本次招商范围内的充电管理平台运营维护费、相关税费等)。
②社会新能源车辆年度应付浮动收益=项目年度社会车充电服务费净收益×B%
注:项目年度社会车充电服务费净收益=项目年度社会车充电服务费经营收入-充电站电损-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包括本次招商范围内的充电管理平台运营维护费、社会车辆充电产生的第三方引流平台费、手续费、促销费、通道费、相关税费等)。
违约金 30万元 经营期间,**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商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方应向招商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商方损失的,**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场地承重结构危及场地安全。
(2)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场地用途。
(3)利用承租场地存放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在使用场地时,产生有毒气体、噪音超过环保要求的。
(6)未经招商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场地结构或损坏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公共部位装饰装修等的。
(7)损坏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的,在招商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交易保证金 30万元 如进入综合评议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综合评议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标书代写
其他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采用综合评议方式,遴选最终**方;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方。
3.在公开遴选过程中,招商方将对意向**方的实力、信誉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意向**方在报名过程中提交了虚假资料,一旦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参与竞价及成为最终意向方的资格,并且暂不予退还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招商方保留要求意向**方支付与交易保证金等额补偿金的权利。在未收到补偿金之前,意向**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由****暂时保管。保证金的最终处理将依据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或有权机构的裁决文书执行。
报名资料:(一)意向**方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电力设施、建筑机电安装的专业技术能力(执行标准:意向**方提供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证书)。
(二)意向**方须承诺,在成为最终**方后的3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省****公司,****公司需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此外,****公司的注册、税务及统计关系应确立于**市内。(执行标准:意向**方出具承诺函)。
(三)意向**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省、市三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执行标准:意向**方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意向**方拟投入公交车使用的充电设备功能必须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见附件一),且需具备对车辆电池相关数据进行检测的功能。 (执行标准:意向**方出具承诺函)。
(五)意向**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担不低于800万元的建设投资费用(不含运营管理费)。(执行标准:意向**方提供项目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招商运营方案及投资概算,且方案不得对公共交通建设和安全运营造成妨碍或损害,不得进行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的建设及其他违法违规建设)。
(六)意向**方承诺,成为最终**方后,在项目运营**期间,将遵循招商方的管理要求,使用招商方指定的支付管理平台,若产生平台管理费用,****电站营业总收入6‰的比例向招商方支付本次招商范围内充电桩的运营维护费用。(执行标准:意向**方出具承诺函)
(七)**期限届满,本项目协议自然终止履行,意向**方承诺无条件退出**项目,招商方不再向**方支付任何分成款。**方承诺不带走任何设施设备,且**方放弃向招商方索要任何补偿或者赔偿。(执行标准:意向**方出具承诺函)
(八)项目收益报价
项目收益的确定,遵循保底收益与浮动收益就高原则。**期内每期收益结算时,若经核算,招商方应结算浮动收益低于保底收益数额时,则当期收益依照保底收益标准结算;反之,若浮动收益其金额高于保底收益时,则按浮动收益结算。
1.保底收益额标准报价
意向**方须提交《报价表》,对保底收益不低于23.3万元/年的标准进行报价。(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对保底收益不低于23.3万元/年的标准进行报价,报价须大于23.3万元/年,应以密封形式提交《报价表》)
2.浮动收益额标准报价
意向**方须提交《报价表》,对项目进入经营期后,公交新能源车辆年度应结算的浮动收益率和社会新能源车辆年度应结算的浮动收益率标准进行报价。意向**方所报浮动收益分配比率为A%、B%,A、B均须> 30。若报价≤30视为报价无效:
(执行标准:项目采取净收益分成方式,进入经营期后,**方每年与招商方结算的浮动收益,**方所报浮动收益分配比率为A%、B%,均须大于30,具体公式为:公交新能源车辆年度应结算浮动收益=项目年度公交车充电服务费净收益×A%;社会新能源车辆年度应结算浮动收益=项目年度社会车充电服务费净收益×B%,应以密封形式提交《报价表》)
(九)意向**方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十)意向**方以密封形式提交《报价表》(详见附件四);
(十一)和招商方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十二)意向**方登记表;
(十三)交易保证金须知和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方按照《****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经营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业主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招商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方接触或协商标的**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号:218********011****3925
附注:**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商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商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汪经理、雷经理 联系电话:0851-****3166、0851-****2903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17
招标公告
贵阳公交新能源有限公司八个场站新能源建设引入合作方招商项目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