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17 14:36
******民用机场工程灯光站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民用机场工程灯光站设备采购项目备案记录编号:民航西北招标备字〔2024〕40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01-17 16:00:00 至 2025-01-20 16:00:00。
第一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得分:86.32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鹏程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高级工程师证202********0101
投标报价:3,188,000.00元
质量:/
工期:/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公司
得分:79.28
项目负责人姓名:陈志永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1B4Z00279
投标报价:3,255,000.00元
质量:/
工期:/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赛泊(**)****公司
得分:77.25
项目负责人姓名:秦丽凯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编号:/
投标报价:3,266,000.00元
质量:/
工期:/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联系人:高涛(同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0912-****962
投诉受理部门:****管理局
地址:**省**市**区桃园路
电话:029-****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