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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兰坪县沘江流域水质改善提升专项金顶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箐门村)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柏恒****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 明 | 根据《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1月15日,建设单位****在兰坪白族普米****办事处组织召开了兰坪县沘江流域水质改善提升专项金顶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箐门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现将水土保持验收相关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面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联系方式:吴彻斌187****9945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