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1-17 15:07 |
******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第一标段(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现就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308号
4、项目代码:2408-411425-04-01-903781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控制价:****3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12月12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2025年1月16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4、定标委员会成员:杨林涛、宋伟华、李琳蔚
四、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①实力: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企业业绩 、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 ,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 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 , 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 定标候选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 ,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 ,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 ,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 ,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2021 年 12月 1 日 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
⑦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本项 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 ,否则核查不通过。
2、核查结果: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 | 核查结果 | 备注 |
| 1 | **省****公司 | 通过 | / |
| 2 | ****公司 | 通过 | / |
| 3 | **** | 通过 | / |
| 4 | ******公司 | 通过 | / |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均超过8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类型为“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无效。 |
| 6 | ******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盖有陈君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印章B194****8852,有效期至2025年9月11日。经查询“**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公司无陈君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注册信息。******公司投标无效。 |
五、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90.93元 大写:肆佰壹拾万贰仟叁佰玖拾元玖角叁分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洪强
证书名称: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241****45334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七、公示期
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胜利路东段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0015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001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9500
监督单位:**县****办公室
联系地址:****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0-****076
****
2025年01月17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文件及中标候选人公示.zip | 下载 |
| 发布日期:2025-01-17 1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