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 ****电子处方流转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为贯彻落实2021年12月18****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处方流转医保政策的通知》,医院系统与医保平台对接,完成医保电子处方的上传、审核、回传、查询统计等业务功能。
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发生的费用,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开具处方后,实时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并由提供处****医疗机构****药店药师或执业药师按规定进行审查。
本项目涉及****系统改造及其与医保平台对接,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中心 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规范》要求,上传电子处方相关信息。
三、邀请供应商
****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只能从唯一响应人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响应人处采购的;
R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响应人处添购的。
五、相关原因及说明
医院已建设HIS、医生工作站等相关系统,实现了开具电子处方和医保结算等功能,本次医保电子处方上传项目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相关信息上****中心平台,基于现有系统扩展功能及对接改造就可以达到医保政策要求。由医院系统承建商****配合改造实现,一是保留原有系统的投资建设;二是不改变医生工作习惯前提下完成相关上报;三是基于现有系统扩展改造成本最低;四是可以与现有系统业务数据紧密融合。基于上述原因,针对此项目特殊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单一来源公示期
2025年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月21日16时00分
七、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3 时00 分
递交地点:**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开标室。
八、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项目实施全部工作。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地址:**市**新区新港二号路1482号
联系人:沈旭
电话: 135****13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招标部一
联系人:陈小长
电话:022-****6029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