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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联****服务中心设备采购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关于开标时间的内容: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地址:**市**区中泰街道杭泰路166号(****服务站2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 |
| 开标标书代写 |
地址: **市**区中泰街道杭泰路166号(****服务站2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1月26日9时30分 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授权书)随带身份证准时到场。 |
现更改为: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地址:**市**区中泰街道杭泰路166号(****服务站2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2时00分 |
| 开标标书代写 |
地址: **市**区中泰街道杭泰路166号(****服务站2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1月26日12时00分 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授权书)随带身份证准时到场。 |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代理机构:****
发包单位:****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