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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一、说明
本《澄清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澄清内容为:
**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清单(包含**县福苑小区安置房项目外线工程-电力工程、****开发区高家庄回**置区项目外线工程-电力工程、**县民悦小区安置房项目外线工程-电力工程、**县怡河小区安置房项目外线工程-电力工程、****繁兴街北延区域改造项目佶地国际D3区项目-电力工程)《清单表-3》内的清单由投标方自主算量报价。
本清单依照原清单执行,未发生实质性变动。
开标日期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三、其他内容: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单位:****(盖章)
2025年1月17日
| 序号 | 标段(包) | 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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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E****000190A078****1001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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