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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门源县泉口镇砖瓦用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70-****005 联系人:王世珍
附件:**省门源县泉口镇砖瓦用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门源县自然资原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