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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指挥部****小组《关于报送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通知》(合振资〔2025〕2号)精神,****对2024年下达到本单位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管理工作。现对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5年1月17日起至1月2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项目股提出。
投诉监督地址:**县廉州镇**街71号,联系电话:0779-****283,邮箱:****@163.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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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