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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新机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柜台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说明:
(一)投标人须知表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人样品须统一在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1日(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调整为:“*34.4投标人样品须统一在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1日(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2月13日10:00:00(**时间)。标书代写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fdm@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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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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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fdm@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5****18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卢小姐、傅先生、熊小姐
电 话:0592-****518、****860
电子邮件:fdm@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