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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参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服务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9〕30号)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2023年城市供水服务绩效情况进行了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认定,拟确定评价结果如下:
一、评价得分
******公司得分90分(满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及扣分项
(一)人员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
检查发现一名员工上岗证件不全,扣1分。
(二)管网漏损
2023年公共供水管网综合漏损率为8.19%,比标准值7%高1.19%,属于“0<(管网漏损率-标准值)≤3%”情形,扣2分。
(三)建设工程质量
检查发现有建设项目存在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程序性文件不齐全的情况,扣3分。
(四)抄表计量
抽查发现有水表超过6年未更换,不符合《饮用冷水水表》(JJG-2019)相关规定,扣1分。
(五)抢修与停水
存在计划性停水未提前24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客户情况,扣1分。
(六)政策落实情况
******公司2023****住建局通报批评共计2次,本项扣2分。
现将上述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来函来电向我局反映(承办科室:公用事业二科,地址:**路59-1号**建设大厦1605室,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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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