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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粤财行〔2024〕100号)文件,上级下达我县 2025 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810 万元,为充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结合工作实际,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项目库中筛选出项目进行安排,****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排的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 10 天(2024年1月17日至1月26日)。对项目安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县民宗局。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家乡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2.中共****县委****工作部****办公室:0763—****686
3.通讯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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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