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其活动开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从9月至12月开展了2024年第二批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共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24年9月,我厅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省****研究会等66家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名单附后),同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4名。
9月至12月,通过****事务所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检查对象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完成62家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大部分社会组织总体上能够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办理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对会员或社会服务开展活动较好,对会员有较强的凝聚作业。另外检查对象中有1家社会组****俱乐部)已完成注销;2家社会组****学校、****服务中心)拟注销;1家社会组织****联合会)因故未实施检查。
二、抽查发现问题
通过对抽查社会组织实施全面检查,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按章程开展活动、年检报告填报不实、未依法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未依法变更登记事项、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净资产小于注册资金、未按《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建账独立核算等问题。
(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省****协会、
**省土壤肥料学会、****学校友会、****学院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省北斗星防****中心、**省土壤肥料学会、****协会、******学校、**省煤炭学会未履行变更登记程序;**省国际标准舞学会、**省****联合会、****中学会、****行业协会、**省休闲农****促进会、贵****研究院未按《中华人民**国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协会、****研究院、******学校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接受检查;****艺术团、****协会未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使用现金。
(二)其他问题。****协会未完全独立建账核算;****协会净资产小于注册资金。
三、处理措施
1.对在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2.督促申请注销登记社会组织抓紧时间完成注销程序。
附件:2024年第二批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名单.et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