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经开区苏桥园B31号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1-17 18:05 至 2025-02-01 18:05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9030.7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民建设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壮族自治区**经开区苏桥园**街路东侧 | |||
| 经度 | 110.024425 | 纬度 | 25.127199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7-31 至 2024-11-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韦卫艳 | 单位联系电话 | 159****441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韦卫艳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9****441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石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378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苏桥镇土榕大道1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经开区苏桥园B31号地块位于**壮族自治区**经开区苏桥园**街路东侧,中心坐标为E110.024425°,N25.127199°,总占地面积为39030.72m2(合计约58.54亩)。 ******局的《**经开区苏桥园B3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经自然资苏规条[2024]3号),该区域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 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2020〕51 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别中的0701城镇住宅用地,属于“GB50137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R),为第一类用地”。 受****的委托,****承担**经开区苏桥园B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通过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调查(现场采样),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在调查信息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8.1总体结论 (1)调查地块2014年之前土地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果园、有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和农村道路等),2014年之前属于**县苏桥镇黑石岭村新立寨屯第5、6、7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015****政府征收为国有,转为**县的建设用地。除2015****村委在地块中****村委办公楼以及2019****村委在地块中部的空地上建设了一栋黑石岭村集体经济产业楼外,**经开区苏桥园B31号地块的其他区域均一直丢荒,未被开发建设,实际用途为农用地。 地块历史上及现状为种植桉树、果树等,种植所施肥料主要是农家肥和氮磷钾复**,历史上不存在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的情况,不存在大量农药剩余污染地块的可能;没有污染物的迁出,也没有迁入和堆存外来污染物。 (2)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污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 (3)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对所收集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未发现有潜在的土壤污染迹象。但是调查地块1km范围内有17家工业企业,其中距地块520米处有1家原料药制造企业、距地块180米处有1****公司,为确定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了第二阶段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按照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的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布点、采样及分析。 (4)本次调查地块共布设了6个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和3个对照点,共采集样品11个不同位置和深度的土壤样品,分析参数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45项基本检测项+石油烃和pH值。 地块内布设了1个地下水采样点,分析参数包括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钠、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铅、铬(六价)、镉、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等35项。 在地块1000****水库布设1个地表水采样点,分析参数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铜、镉、铅、镍、汞、砷、六价铬等11项。 (5)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 ①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分析 11个土壤点位的样品除重金属有检出外,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各样品所有检出的重金属及挥发性污染物、半挥发性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②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 地下水各监测指标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③地表水检测结果分析 地表水各监测指标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地块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所有分析项目的检出结果均符合所 选筛选值标准,地块内地下水质量符合III类标准,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可用于后续场地的开发利用。 该项目相邻地块的居民区、村庄、企业及河流、道路,其日常活动主要排放污染物对项目地块基本没有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