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交易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交易编号:****)”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第三条“评标标准”的第一款“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综合实力:
| 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资质认证,CS4级及以上得3分,CS3级得2分,CS2及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具有中国网****认证中心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具有中国网****认证中心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隐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
修改为:
| 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资质认证,CS4级及以上得3分,CS3级得2分,CS2及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具有中国网****认证中心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具有中国网****认证中心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第三条“评标标准”的第一款“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研发能力:
| 商务部分 |
研发能力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具有以下或类似名称、功能、效果的软件著作权: |
1、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所有系统著作权获得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标书代写 |
修改为:
| 商务部分 |
研发能力 |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系统生产厂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具有以下或类似名称、功能、效果的软件著作权: |
1、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所有系统著作权获得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标书代写 |
四、相关时间变更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2月6日**时间13:30。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时间14:00。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2月6日**时间14:00。标书代写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公司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