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公易矿〔2025〕2号**县水墩镇磨子石**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 (挂牌公告) | ||
| 正常公告 | ||
| **** | ||
| **** |
**县水墩镇磨子石**饰面用花岗岩矿、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河公易矿〔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细则》《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3〕4号)《**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接受****的委托,通过**市土地和矿产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组织实施**县水墩镇磨子石**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拟出让采矿权名称:**县水墩镇磨子石**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
(二)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矿种类别编号:84712)建筑用花岗岩矿(矿种类别编号:84711)。
(三)**位置:拟设**位于**省**市**县城95°方向直距约17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水墩镇秋溪村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0′37″、北纬23°36′18″。**内有约4.5km硬底化水泥公路与县道X170连接,沿县道X170西行约20.0km 可通往**县城,同时县道X170连接济广高速,往西可达**、**、**、**等地,交通较为便利。
(四)**面积:0.1938km2,由12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详见下表:
| 拐点编号 | 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
| 1 | ****285.48 | ****6908.66 |
| 2 | ****035.00 | ****6866.36 |
| 3 | ****054.83 | ****7157.45 |
| 4 | ****047.44 | ****7174.01 |
| 5 | ****979.12 | ****7212.83 |
| 6 | ****962.20 | ****7317.93 |
| 7 | ****904.95 | ****7374.39 |
| 8 | ****821.88 | ****7362.24 |
| 9 | ****805.91 | ****7419.55 |
| 10 | ****140.61 | ****7566.62 |
| 11 | ****338.05 | ****7437.82 |
| 12 | ****263.01 | ****7217.78 |
(五)开采标高:+426米至+230米。
(六)****储量:根据广****评审中心评审备案的《**省**县水墩镇磨子石**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矿**储量核实报告》及《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24〕233号),拟设**范围内保有饰面用花岗岩**量矿石量为832.57万m3(保有控制**量矿石量666.13万m3、荒料量153.01万m3,推断**量矿石量166.44万m3、荒料量38.22万m3),理论荒料率22.97%。可综合利用饰面用花岗岩矿的边角料作为建筑用碎石量 641.34万m3(保有控制**量矿石量513.12万m3、推断**量矿石量128.22万m3)。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量矿石量157.05万m3(保有控制**量矿石量80.89万m3、推断**量矿石量76.16万m3)。未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前,剥离量 273.11万m3(残坡积层8.86万m3、全风化花岗岩层 106.43万m3、半风化花岗岩157.82万m3),剥采比0.28:1。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产砂率为16.20%(体积比),产砂量约为17.25万m3。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后,剥采比0.15:1。
根据《**省**县水墩镇磨子石**饰面用花岗岩矿、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保有饰面用花岗岩**量为832.57万m3,荒料量191.23万m3;保有建筑用花岗岩**量798.39万m3(建筑用花岗岩(边角料)641.34万m3、微风化花岗岩157.05万m3);全风化(建筑用砂原料)106.43万m3,半风化(砌筑块石或建筑填料)157.82万m3。
开采规模:饰面用花岗岩12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49万立方米/年。
(八)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九)出让年限:16年(包括1年基建期和1年闭坑后复垦绿化期)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二、出让方式及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宗采矿权委托****采取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挂牌成交。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则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程序(5分钟)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名单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网上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凡是在我县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提供****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且自被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采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五)竞买人需提供中****银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六)竞买人需在竞买交易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七)竞买人需对采矿权挂牌出让前期投入费用、土(林)地前期流转租赁等补偿费用、配套乡村**资金、对原采矿权人剩余资产价值的认可并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3)
(八)出让人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四、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挂牌起始价:人民币6863.66万元;
(二)竞买报价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80万元。
五、交易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本次出让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3月7日。
(二)挂牌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7日16时止;交纳保证金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5日16时止。网上交易期间,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三)挂牌地点:****土地和矿产网上交易系统,交易系统网址:https://14.****.134:9020。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核实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竞买申请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山开采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采矿用地办理、林地占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慎重决策,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五)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七、公告、公示
采矿权出让公告、结果公示信息的发布,****政府、****和****的职责权限,分别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和****网站同时发布。
八、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交易过程中和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由****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一)交易系统网址:https://14.****.134:9020/
(二)联系地址:**市**东路85号四楼
(三)联系电话:0762-****608(业务部)
0762-****709(财务部)
(四)****:0762-****603
特此公告。
****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