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省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第一版)》等文件精神,****学校课后服务全面升级,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程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培训机构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其他****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具有一技之长,且能为学生提供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活动、非遗项目等课后服务的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大学生志愿者等符合要求的校外专业人员。
二、遴选原则
(一) 双层遴选 原则。县教体局统筹协调,遴选第三批非学科类机构及****学校课后服务的“白名单”。学校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三次遴选,选择课后服务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内容。
(二)公益普惠原则。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符合资质的非学科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也须遵循公益性原则。
(三)公开性原则。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名称、项目过程全部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公示,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公平竞争,为学校、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教体局负责组织,遴选的资质条件、遴选程序和入围名单等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媒体等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自主性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向****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五)动态性原则。对入围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实行动态管理,在规定周期内严格按****学校课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获取课酬。根据定期满意度调查情况和学期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三、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培训机构有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证照许可内容符合所需引入的服务项目类型,通过主管部门的合规审查;基本办学条件符合**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有关指标要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数据填报真实完整;严格执****银行托管“一课一消”的收费管理;其他单位(组织)必须有相关证照且营业范围含有教育培训;年检合格。
2.其他社会力量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体育类专业人员需具备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经国家人社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艺术类专业人员需具备与所提供服务课程相匹配的艺术类专业等级证书、政府权威机构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国家省市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应艺术类教师资格证书;科技类专业人员需具备与所提供服务课程相匹配的科技类专业资格证书、从业资质证明、科技类竞赛辅导获奖证书(证明)、相应科技类教师资格证书等。能工巧匠、非遗传人、****政府相关部门认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大学生志愿者需持有相应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
(二)师资要求。授课教师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或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课程要求。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项目要符合冀教监管函[2023]7号和冀教监管函[2023]20号文件要求。编写和使用的培训****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四)信誉要求。不在主管部门发布过的“黑名单”机构行列,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五)安全管理要求。****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月 7 日
(二)评审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月15日
(三)结果公布时间:评审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网上公布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校外培训机构申请遴选的资料清单
(1)《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校外****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机构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个人师德承诺书》(附件1-4);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3)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年检合格佐证材料;
(5)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6)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7)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
(9)课程相关材料。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对象范围、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
(10)其他(办学成果、单位和个人被相关部门表彰情况等其他有关资料)。
2.其他社会力量申请遴选的资料清单
(1)个人申请遴选资料清单
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③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资格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校外****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和《个人师德承诺书》(附件2、附件4);
⑦课程资料;
(2)单位、****协会申请遴选资料清单
①《其他社会力量(单位)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其他社会力量(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校外****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个人师德承诺书》(附件5-6、附件2、附件4);
②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③法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⑤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⑥法人授权委托书;
⑦课程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将原件扫描为PDF文件及申报表格电子版以“机构名称、单位或个人姓名+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3.报送方式: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材料(U盘拷贝),于2025年2月7日前提交****205室,联系人:钱宝林,联系电话:0316-****062。
★已在“白名单”内的机构或个人,课程、师资情况如有更新的,****教体局****中心审核。
(三)自愿、合法、真实、有效原则
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要求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自主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申请表和遴选申请材料,逾期申报视为主动放弃参选资格。
(二)审核评选。****小组对申报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的项目、资格条件等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对相关机构、单位及个人进行实地核查和师生座谈,择优选定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名单。
(三)结果公示。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媒体等公布遴选结果,接受监督。
(四)认定选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机构、****教体局履行备案手续,纳入我县校内课后服务准入名单,有效期为一学期。****教体局遴选的准入名单中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单位及个人,签订协议,明确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措施、双方权利等。
(五)登记备案。学校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合同协议、课程计划、****教体局205备案。
(六)总结评议。学期服务结束,学校须组织本校教师、家长、学生等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县教体局对进校园服务项目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评议,无异议情况下合同有效期顺延一学期。
七、退出机制
凡出现以下情况,学校终止与第三方的**,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自动退出参与课后服务“白名单”:
(一)提供虚假资料的;
(二)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学校正常秩序不良行为、有损学校声誉或机构(单位)教师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
(四)证照吊销或年检不合格的;
****学校协议约定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附件: 1.《**县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2.《校外****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
3.《机构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4.《个人师德承诺书》
5.《其他社会力量(单位)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
6.《其他社会力量(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
2025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http://xxgk.****.cn:8088/index.do?templet=content_new id={BFA7FFA1-0000-0000-7312-1D9F****0010}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