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汗海至**Ⅱ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汗海至**Ⅱ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内容:①汗海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500kV出线1回(至**变Ⅱ回),同时本期将已投运**I出线和苏墩(旗下营)Ⅱ出线调换间隔。****电站预留场地内进行扩建,不新征土地。
②**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500kV出线1回(至汗海变),在2号和4号主变低压侧各扩建1组60Mvar并联电抗器;将已建汗海I出线名称改为汗海II出线。****电站预留场地内进行扩建,不新征土地
③汗海至**II回500kV输电线路工程(运行名称:500kV汗庆二线);本期**线路总长度87.257km,采用单回路架设,全线共196基塔(其中**变侧终端塔196#利旧)。
④汗海500kV变电站倒间隔工程;为避免汗海500kV变电站**Ⅰ、Ⅱ回同名回路配串,本工程需将已运行至**Ⅰ线和至苏敦Ⅱ线对换间隔,拆除原汗庆Ⅰ线2#单回路耐张塔1基,**2基塔(包括1基耐张角钢铁塔和1基同塔三回路耐张塔)。改造段线路长度总计0.524km,其中双回路2×0.141km,单回路0.383km。
⑤**500kV变电站倒间隔工程。为避免**汗海Ⅱ出线和已有汗海Ⅰ出线在**站交叉,本工程需利用已有同塔双回路终端塔将已建汗海Ⅰ出线接入**站内**间隔,将**汗海Ⅱ出线接入原汗海Ⅰ出线间隔。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的**县、兴**和察右前旗境内。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期:从挂网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 186****806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