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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水办〔2024〕1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贵****公司东井煤矿瓦斯发电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于2024年12月25日**有关单位进行并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公司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
监督电话: 吕续峰/ 186****0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