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报废车辆回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08:46 |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2月07日 09:30 |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5年02月07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付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72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润盐东街16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老师 、153****72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老师、0834-****50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报废车辆回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扣留的各种社会违法车辆,报****财政局申请报废审批通过,现公开邀请具有相关回收资质的单位对****通过报废审批的各种违法车辆共计798辆提供回收服务。
二、车辆类型
| 序号 |
车辆类型 |
评估车辆残值(元) |
| 1 |
轿车 |
1092 |
| 2 |
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 |
924 |
| 3 |
越野车 |
1512 |
| 4 |
拖拉机 |
1620 |
| 5 |
重型普通货车 |
12480 |
| 6 |
轻型普通货车(皮卡) |
1344 |
| 7 |
燃油三轮摩托车 |
324 |
| 8 |
电瓶三轮摩托车 |
324 |
| 9 |
二轮摩托车(150CC及以下排量) |
140 |
| 10 |
二轮摩托车(150CC以上排量) |
184 |
| 11 |
踏板及弯梁摩托车 |
108 |
| 12 |
电瓶车(含电瓶不超标) |
119 |
| 13 |
电瓶车(含电瓶超标) |
144 |
| 14 |
电瓶车(不带电瓶不超标) |
59 |
| 15 |
电瓶车(不带电瓶超标) |
84 |
| 16 |
空壳车辆 |
54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再生**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加工或再生物资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和铅酸蓄电池或蓄电池或蓄电池租赁和仓储服务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2、申请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3、申请人具备商务部门备案通过的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含:再生**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加工或再生物资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和铅酸蓄电池或蓄电池或蓄电池租赁和仓储服务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4、 申请人具备“****生态环境厅”颁发的有效期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代码:HW31( 900-052-31 )类废铅蓄电池。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递交申请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将申请人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是否成功以邮箱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为准,若发****公司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请致电0834-****502。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应在 2025年02月07日 09点30分 (**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标书代写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5年02月07日前标书代写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应在2025年02月07日09:30(**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未收到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收现场递交或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润盐东街161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 、153****7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7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0834-****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电 话: 153****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