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余县赋民烟花有限公司烟花仓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大余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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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关于对****烟花仓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烟花仓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烟花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79

通讯地址:****审批局 刁彬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烟花仓储项目

**县青龙镇长里村平岭

****

**市****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1烟花成品库、102爆竹成品库、103废品仓库、201值班室、301消防水池、302事故水池等其他配套设施。

(一)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汽车尾气执行《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6/617-2011)中表2第二类轻型车排放限值;

(二)环评要求,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环评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过期、损坏烟花爆竹暂存103废品仓库(50m2),****管理局组织销毁、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103废品仓库、事故水池;一般防渗区包括101烟花成品库、102爆竹成品库、301消防水池、化粪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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