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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1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 地址:**市**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175,邮编:316021。
| 项目名称 |
海域使用权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面积 |
用海期限 |
变更内容 |
| 国电****6****风电场2区工程 |
国电电力********公司 |
**市**区六横岛南侧海域 |
电力工业用海 |
透水构筑物 海底电缆管道 |
269.1272公顷 |
至2046年12月15日 |
部分风机位置和海缆登陆点位置调整,用海面积由270.6020公顷变更为269.1272公顷。 |
****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