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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派出所依法履职需要,****派出所建设,****派出所基层设施,同意建设****新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地点:****电站北向丰收路**线沿线。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463.55平方米(其中,服务楼建筑面积为395.91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备勤楼建筑面积为1067.6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同时配套建设训练设施、充电桩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警用、****停车场和警用训练场、大件涉案物品的存放场所、涉案车辆临时扣押场、围墙、道路硬化、绿化等建设内容。
四、主要工程技术方案: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评审论证后确定的总平面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环保等工程设计方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566.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3.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26万元,预备费26.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概算汇总表
****改革局
2025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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