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北****水厂****工程部分)应对原水突发污染与新污染物能力研究(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大学;****大学 | 通过 | 无 |
| 2 | 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 3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无 |
公示时间: 2025年01月20日00:00至 2025年01月23日00:00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020-****9371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联系电话:020-****0467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5年01月2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水厂****工程部分)应对原水突发污染与新污染物能力研究(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01月20日00:00至2025年01月23日00:00止),具体内容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主)****;****大学;****大学 | 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00.00 | ****000.00 | ****000.00 |
| 服务期 | 总工期550日历天,从发包方下达任务书之日起计算,总工期内项目完成并满足验收规程移交发包方,具体时间根据研究进展双方协商确定 | 总工期550日历天,从发包方下达任务书之日起计算,总工期内项目完成并满足验收规程移交发包方,具体时间根据研究进展双方协商确定 | 总工期550日历天,从发包方下达任务书之日起计算,总工期内项目完成并满足验收规程移交发包方,具体时间根据研究进展双方协商确定 |
| 综合得分 | 95.80 | 71.47 | 64.53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020-****9371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联系电话:020-****0467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