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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电子科技产业园(电子屏)35KV供配电工程于 2024年12月26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1月17日在 ****交易中心 **开标室211开标,并于 2025年01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集团****公司 | **鸿盛****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209.6700 | ****256.1400 | ****508.6900 |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达到国家、**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 | 60 | 2个月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樊冰 | 樊振龙 | 吴恒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一级建造师 | 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鄂242****20157、鄂**B(2022)****967 | 鄂136********05020 | 鄂242****13211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17日至 2025年01月20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赤****社区7组
联系人:杨钟
电话:139****5225
2、代理机构:****
地址:****办事处**大道306号凯旋名都5楼东南侧
联系人:王曼、邵伟琴
电话:0715-****018
3、公共**交易综合监督机构:**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31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2025年1月17日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