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2025年1月20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5号)、《关于同意******示范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6 号)、《关于同意**南**产业集聚区**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7 号)、《关于同意**新能源****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79 号)、《关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
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23]5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备案情况 |
| 1 | ****建设项目 | **** | ****开发区庄洲路1号 | 本项目拟投资1.2亿元,租用浙****公司现有闲置厂房43000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新增油压机、喷涂机、喷砂机、SMC片材线、钎焊线、前处理—喷粉流水线、数控**机、****中心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20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仓组件系统和20万套新能源储能电池仓组件系统的生产能力。 | |
| 2 | ****公司年产液化气钢瓶和阀门溯源二维码以及其他电子溯源二维码标识零部件1亿支建设项目 | ****公司 | 长**画溪街道城南路28号 | 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选址于**市长**画溪街道城南路28号,拟租用**锦****公司闲置厂房1920平方米作为项目营运用房,并计划新购置自动搪瓷喷涂线、烘干炉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液化气钢瓶和阀门溯源二维码以及其他电子溯源二维码标识零部件1亿支的生产规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