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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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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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扬之南路埠头上

成交金额:叁拾肆万贰仟陆佰元整(342600.00元)

评审报价:叁拾肆万贰仟陆佰元整(3426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9.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对整个保护区范围内森林**进行网格化管理,****管理站的指导下,对****自然保护区(**)5050公顷范围内开展**管护工作。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三、服务需求”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各管护员需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红外相机安装、枯死松树样本采集、防火宣传等工作,按时填报提交相关巡护表格、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移动采集,****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行为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骏(组长)、方伟、 章学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513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联系电话:0563-****996;地址:**县华阳镇城墙路151号,联系方式:0563-****392。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城墙路151号

联系方式:056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方式:056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63-****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1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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