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一)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答疑如下:
质疑事项:我司认为招标文件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 3.商务部分 质量控制认证以“标书代写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为商务加分条件不合理,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存在排他性,损害部分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
招标文件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 3.商务部分 质量控制认证“投标人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书代写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常规企业三体系认证证书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但本次体系认证加分中并没有常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而替换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际上两个证书都是关于安全方面管理体系认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背招投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回复:已调整详见补遗内容。
二、本项目补遗如下:
| 序号 |
标题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 1 |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标书代写三、评标标准标书代写,(一)评审因素,质量控制认证(3分)。 |
投标人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投标人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注:1、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请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2、本答疑补遗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不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