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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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答疑纪要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1、问34.2.18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文件并明确安全管理措施,但投标须知不要求技术文件,评标办法也没有要求技术文件,麻烦明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2名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但评标办法只要求一个安全员,请明确需要提供几个安全员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无需提供安全管理措施,提供一名安全员即可,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18条款予以删除。

2、主要材料调差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 附件2 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 的要求第二条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列明比例为70% ,请修改。

答:《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已重新上传附件,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3、前附表招标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不一致,招标项目名称是否有误

答:本项目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为**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投标人投标时,按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制作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等后续工作项目名称以**县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小东坑路A段排水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为准。标书代写

4、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小东坑路A段南起北江滨大道,东接二环路,A段路线全长 1009.12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 18 米,本次招标范围为AK0+527.488-AK1+009.127,修建长度为 481.639 米。

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为:小东坑路A段南起北江滨大道,东接二环路,A段路线全长 1009.12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 18 米,本次招标范围为AK0+527.488-AK1+009.127,修建长度为 481.639 米。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管线、照明、交通、绿化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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