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道路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中心**道路市政设施管养监理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服务期限:三年;
质量要求:合格;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中心**道路市政设施管养监理服务 | **** | **市**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 工程施工费财政评审审定价格的1.09/约436000.00万元 | % | |
| 序号 | 名 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中心**道路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监理项目 | ********中心**道路市政设施管养监理服务 | 合格 | 三年 | 详见附件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陆敏,成员为李运刚、王晓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2023]002号文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收费金额:3500.00元。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质疑投诉模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质疑投诉平台相关流程规范进行质疑,同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376-****556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市羊山新区招商大厦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6-****89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区**街 38 号正大国际** 7 号楼 609
联 系 人: 史先生
联系电话: 133****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 133****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