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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的闲置士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须产权清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雲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土地。
二、申报方式
请符合征集条件的有意愿企业(或单位)于2025年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见附件)。
****将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土地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人民政府批准确认,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收回收购工作。
联 系 人:胡先生、肖先生
联系电话:0553-****350
地 址:****(三楼311****中心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取得 块土地使用权,合同编号为 ,约定 年 月 日前开工建设, 年 月 日前完成施工建设。
现由于 的原因,申请收回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02 年 月 日
附:产权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