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 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 |
|||||||||||
| 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加热试验(280℃) |
水分及挥发物(%)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 /g) |
过氧化值(g /100g) |
溶剂残留量(mg /kg) |
黄曲霉毒素B1(μg /kg) |
铅(以Pb计)(mg /kg) |
总砷(以As计)(mg /kg) |
苯并(a)芘(μg /kg) |
|||||||||
| 25 X22 XJC 0123 01 |
菜籽油 |
700 |
散装 |
** |
浸出三级 |
2022 |
棕黄色 |
澄清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无析出物,油色变深 |
0.04 |
0 |
1.3 |
0.14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下五屯库2号罐 |
龚志奎: 187 4893 2927 |
注:
1.销售合同成交价为卖方罐内价,不含包装,如需在罐前交割交货时,销售合同板前费用预计为20元/吨,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2.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菜籽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履约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3.交割数量以卖方罐内实际出库数量为准(含油脚),由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相关事宜请有意向参与竞拍者在交易前与卖方财务联系。若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按标的成交价收购,相应货款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4.若买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或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5、中标方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联系人:杨群(财务)130****6766 龚志奎(仓储)187****2927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