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5-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工信部编号:TT32FW****0002、招标编号:****),招标人为****、****公司、****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代办****总部各部门、直属单位及分支机构的专利申请及相关管理工作,涵盖专利申请、复审、预审、优先审查、维持、恢复、延期、无效宣告、事项变更、放弃等服务。
(2)代办上述单位的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及相关管理工作,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变更或者补充登记、查询、补证等。
详细服务内容及预估数量如下:
|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项目 |
2025年预估数量(件) |
2026年预估数量(件) |
| 1 |
专利申请基础服务 |
发明专利申请 |
450 |
650 |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
5 |
5 |
||
|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
5 |
5 |
||
| 2 |
专利复审服务 |
发明专利复审 |
20 |
20 |
| 3 |
专利申请加速服务 |
发明专利优先审查 |
200 |
300 |
| 发明专利预审 |
40 |
40 |
||
| 4 |
专利维持服务 |
发明专利维持 |
250 |
400 |
| 实用新型专利维持 |
70 |
70 |
||
| 外观设计专利维持 |
15 |
20 |
||
| 5 |
其他专利申请服务 |
恢复专利请求 |
1 |
1 |
| **期限请求 |
1 |
1 |
||
| 专利无效宣告 |
1 |
1 |
||
| 专利著录事项变更 |
15 |
15 |
||
| 专利权放弃 |
10 |
10 |
||
| 6 |
软件著作权登记服务 |
软件著作权 |
150 |
200 |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份额: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家,划分2个份额,中标人份额分配比例按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为份额一:60%;份额二:40%。
1.5服务地点:**市。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00,000.00元(含税)。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代理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能力,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300万的专利代理业绩,按有效业绩金额由大到小排序的前3个合同计算。
注: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②对于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则证明材料无效。
③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④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要求: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2)有效发票含税总额(或框架协议下有效订单累计金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的10%。3)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⑤合同含税金额:1)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依据。2)框架合同:未明确服务金额的,以该合同的有效金额实际提供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判定依据。
⑥提供有效业绩合同数量少于等于3个,取全部有效业绩合同计算;提供数量多于3个的,按有效业绩金额由大到小排序的前3个合同计算。
⑦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2.3增值税发票开具:投标人应能够针对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针对官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
注:官费(即官方费用****产权局或版权局等行政部门收取的知识产权申请及其他事项办理的费用,如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等,由代理服务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代缴。
2.4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5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6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全品类或知识产权代理类“中国铁塔**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按照《****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8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9转包或分包:本次招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2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招标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至本公告指定账户(不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线缴纳,线下缴纳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gpdi.com)。
缴纳标书款帐号:
户名:【****】
开户行:【****花园支行】
账号:【311********60013087】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 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市**区东冉北街9号院中国铁塔产业园。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投标。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招 标 人:****、****公司、****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东冉北街9号院中国铁塔产业园 |
地 址:**市**大道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11-19层 |
| 邮 编:100195 |
邮 编:510630 |
| 联 系 人:鄢老师 |
联 系 人:金薇薇、李世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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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gpd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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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公司/
****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