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后河水电发〔2024〕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取用水情况说明表(以下简称《说明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电站位于**省**县****水库坝下;1号水电站位于大坝下游158米处,装机容量1400kW(2×500kW+1×400kW),2号水电站位于大坝下游1500米处,装机容量1000kW(2×500kW),两座电站均属引水式,为阶
梯式电站。
二、同意该项****水库地表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1300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水库大坝左岸647m高程处(坐标:东经111°52′27″,北纬35°21′27″)。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水库1、2号水电站取用水情况说明表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1月6日
附件
****水库1、2号水电站取用水情况
说明表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厅、****委员会、******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草原局****水电站审批手续的通知》(晋水农水〔2024〕54号)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水库1、2号水电站取用水情况说明表》(以下简称《说明表》)。2024年10月22****水利厅在**主持召开了《说明表》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电站位于**省**县****水库坝下,1号水电站位于大坝下游158米处,装机容量1400kW(2×500kW+1×400kW),2号水电站位于大坝下游1500米处,装机容量1000kW(2×500kW),两座电站均属引水式,****电站。发****水库地表水。
二、《说明表》****电站近5年实际取水情况的基础上,****电站发电取水量1300万m3/a。
三 、后河水库工程位于**省**县历山镇后河村,处于黄河支流允西河上游的天然峡谷中,控制允西河上游流域面积240km2,多年(2020-2024年)平均天然入库径流量3670万m3/a,P=50%年份入库径流量3086.5万m3/a。按 P=50%****水库调节计算,在保障河道内生态需水量341.3万m3/a和满足其他工业和生活用水户取水量730万m3/a后,灌溉引水量1300万m3/a,灌溉期发电尾水进入灌溉渠,****电站取水量1300万m3/a的需求。
四、****水库大坝左岸647m高程处,东经111°52′27″,北纬35°21′27″。
综上所述,该水电****水库地表水,****电站取水量1300万m3/a的需求。
《说明表》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