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冠脉血管内超声检查仪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3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四、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第五条血管内成像设备参数:
技术参数中2.5、2.11、3.11标注“★”项修改为“▲”;其中3.11项内容修改为:“同一主机具备OCT影像和IVUS影像融合功能,可以实现同时显示和对比分析”
2、磋商文件P9页评分标准:
技术分第一项“带▲号的重要条款响应情况(20分)”、第二项:“带▲、★号的条款响应情况(10分)”修改为:“①带▲号的重要条款响应情况(16分)标注“▲”的条系关键指标项,存在负偏离不会导致投标被否决;未标注“▲”的条款系一般指标。技术参数中标有“▲”号为关键指标项,共8项,不符合扣2分,最低0分。②一般技术的条款响应情况(20分)技术参数中其他未标注“▲”的20项一般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优于或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本项满分;负偏离一项扣1分,全部都负偏离得0分。
注:1.本项评审证明文件,如果采购需求中有要求的,按照采购需求提供。
2.若没有要求,以投标人《一般服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为准;
3.未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第一项“售后服务(10分)”修改为“售后服务 (4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响应承诺时间、专职售后团队人员名单及电话和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此项内容不合理不清晰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未提供的计 0 分。”
3、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23日15时00分,现延期至2025年01月26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五、其他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及数量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注:如有不清楚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六、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
(2)地址:**市巴陵东路263号
(3)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30-****62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
(2)地址:**楼区湘沪湘**单元1009室
(3)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