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兴龙镇至社坛镇联网公路已由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 **发改发[2023]598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委员会以 丰交规[2024]19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兴龙镇先锋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包含主路扩宽改造和连接道路路面修复。主路改建长0.561km,涉及桥梁2座,其中渠溪河桥长80m,桥宽7.5m;清溪河桥长45m,桥宽7m,桥梁结构为现浇箱梁桥,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连接道路路面修复长12.39km,对有破损的路基路面进行恢复。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365.76万元
2.4 招标范围: 兴龙镇至社坛镇联网公路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等,进行施工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2.8 ****政府采购工程:√否
2.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1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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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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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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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179 | 联系电话: | 176****0554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