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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中央农业生态**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90****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和中央农业生态**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农农计〔2024〕23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我中心于2024年12月26****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在公告期内,有3家公司递交申报材料参加了遴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中心邀请市县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25年1月16日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公告期内收到的3家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评审。专家根据实施方案的条件要求,对报名的遴选主体逐一评审,********社提供的资料比较完整,较符合项目实施条件,评审组一致同意推荐“********社”为2024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我中心根据评审组意见,拟认定“********社”为2024年**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书面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公示受理部门:****综合部
联系电话:0660-****403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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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