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乡镇街道、区块,企业:
按照《****商务厅关于报送县域商业2024年度调整项目和2025年度入库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现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规定
(一)项目动态管理。****储备库实行动态审核管理,****储备库的项目不予支持。确定支持后要与承办主体签订协议。一经发现实施主体不具备能力或发生重大违法情况的,应及时****储备库中剔除。对违法主体纳入“黑名单”,禁止参与相关项目建设。
(二)其他注意事项。项目遴选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规定的支持方向与表述要求。****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建设类别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县域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地址在县城**的不予支持,地址在乡/镇的商业设施项目名称宜表述为“XXX镇/****中心”或“XXX镇/****中心”等,地址在村级的商业设施项目宜表述为“连锁供应链下沉项目”等。项目建设主体不允许是房地产、置业或者物业类型(只收租不运营)企业。
2.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现建设。冷链物流项目宜表述为“XXX地冷链仓储项目”等,物流项目宜表述为“XXX地物流仓储项目”或“XXX****中心项目”等(不要出现“保供、农产品供应链”等字眼)。
3.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建设。该方向只限于流通环节的项目设施建设,大型农产品流通类项目宜表述为“XXX乡镇/XXX地农产品流通项目”或“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等(不要出现“农批市场”“集散中心”“园区”等字眼)。
二、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积极对接相关企业,详细填报《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项目需附证明材料: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经发生的有效投资额具体组成及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设施设备清单等;2025全年即将发生的有效投资额具体组成及建设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设施设备清单等。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请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内贸科。届时将组织评审,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无遗漏。
联系人:陈群芝 联系电话:0579-****0176
附件: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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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
附件
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项目表
|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支持项目全称 |
承办企业全称 |
支持方向 |
建设内容 |
实现功能 |
建设周期 |
项目具体地址 |
总投资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