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暨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季报辅助性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开比选文件[详细]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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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根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成环办〔2024〕250号)》要求(附件1),我局需开展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暨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季报工作。结合我局人手紧张,该项工作时间集中的特点,现公开比选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辅助该项工作。

二、项目资金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7万元。

三、资格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业务质量问题、数据泄密等各类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1.名录库调整及确认

按照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高新区实际情况要求,根据技术规范及相关指南要求,协助收集整理新增及移除企业名单,形成高新区2024年年报企业和2025年季报企业名单,确保名录库准确无误,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现场查看资料保存、台账归档等工作。

2.数据填报指导

协助为高新区纳入污染源排放统计名录库的企业提供填报指导和咨询工作,确保企业在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中正确完整地完成各个板块信息的收集填报。

3.数据整理及确认

协助对企业填报的排放源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和确认,建立污染源排放统计数据资料库,并按技术规范及指南将数据进行梳理,形成统计全过程台账(含报表纸质件及其他支撑材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为技术报告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4.现场抽查及复核

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及企业实际填报情况,协助进行现场抽查及复核,并为企业提供整改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指导。

5.技术分析报告

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分析高新区排污强度、排污范围、排污趋势等内容,按排污因子分级分类分析产污单位的排污状况,形成高新区污染源排放技术分析报告。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设置专门工作团队,团队设置项目总负责人1名,年报人员不少于8人,季报人员不少于3人(均包含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环保咨询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个人履历、项目经验及证明人、联系方式)。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2.当国家、**省、**市、高新区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临时下达任务或者任务紧急出现但现有人员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排放源统计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增配相关人员,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3.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省、**市、高新区等四级环境统计部门要求及技术规范按时保质完成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暨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季报工作,并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省、**市、高新区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核及现场抽查。

4.在项目服务期间,做好数据的备份,并确保在出现数据丢失或数据库故障时能较为直接的进行数据恢复。

5.在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对企业提供和填报的资料、数据等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避免在各级统计部门核查时出现问题,保证技术分析报告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

2025年2月14日前,完成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统计调查对象数据审核和提交。每季度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内,协助指导季报调查对象完成数据报送,每季度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协助完成对季报企业数据的审核工作,每季度结束后13个自然日内,协助完成对季报企业数据的提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上级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则以我局和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审批程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若当年财政还未下达资金,则收到下达资金及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审批程序);2024年年报通过各级部门审核,形成技术分析报告后,以及完成2025年第2季度季报并通过各级部门审核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审批程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2025年第4季度季报并通过各级部门审核后,甲方向乙方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审批程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

3.报价要求

报价统一采用比选文件提供的报价表(附件1)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分项报价和总价,总价由名录库调整及确认、数据填报指导、数据整理和确认、 现场抽查及复核、技术分析报告5个部分组成,最后形成的总价应是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管理、材料、差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验收

采购人自行验收。

七、比选响应

有意向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2025年1月23日(星期四)17:00前将比选报名表(附件2)及资格要求相关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比选****@qq.com。我局将从满足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3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比选,抽取结果以我局通知为准。

八、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附件3)得分最高者中选的方式进行评审,若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中选。

九、比选

入围比选申请人需在2025年1月27日 17:00 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报送至********管理处(**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6楼C602办公室)。比选结果将在**高新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十、联系方式

地 址:****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8-****3719

附件1:比选报名表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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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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