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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至**城际铁路延伸段宋城路(不含)至**站项目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金秋****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 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5年1月20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至**城际铁路延伸段宋城路(不含)至**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验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影像资料,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水保设施验收、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相关规定,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处理或解答。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五福路121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73****5507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