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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交 公 示
| 项目名称 | ****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
| 采购内容 | 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
| 招标人 | **** |
| 代建单位 | **博智工程****公司 |
| 评审时间 | 2025年1月20日15时30分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评审地点 | **博智工程****公司会议室 |
| 第一成交人候选单位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以结算送审金额为取费基数根据《****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计取下浮31.00% |
| 第二成交人候选单位 | **君恩****公司 |
| 投标报价 | 以结算送审金额为取费基数根据《****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计取下浮28.00% |
| 第三成交人候选单位 | 中岐能****公司 |
| 投标报价 | 以结算送审金额为取费基数根据《****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计取下浮27.00% |
| 公示期 |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