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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1MA6PX3X68B | 建设单位法人:石国斌 |
| 耿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工业园区 |
| ******公司环****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3-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衡器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1-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 |
| 经度:103.61528 纬度: 27.23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30 |
| 鲁环许准〔202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1MA6PX3X68B001Z |
| 2024-08-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8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1MA6PX3X6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1MA6PX3X68B | 验收监测单位:**蓝环****公司 |
| 915********063934Q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30 |
| 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220-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房3幢(含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等环保设备生产线各一条及PVC污水管道生产线1条),仓库3幢、研发中心1幢、业务用房1幢、员工宿舍1幢;建筑总面积18100mm2。 | 实际建设情况:**厂房2幢(含污水处理及废气处理设备等非标环保设备生产线各1条;仓库2幢,研发中心1幢,业务用房1幢,员工食堂及宿舍1幢;建筑总面积:13340m2;未建3号厂房及3号仓库、PVC污水管道生产线1条。 |
| (1)未建厂房3和配套仓库3,原计划建设厂房3和配套仓库3位置作为预留用地。未建PVC管件生产线,该生产线配套的环保设施也未建设。由于市场原因未生产垃圾热解设备,改为生产废气处理设备(属于新增产品),生产工艺和原料基本相同。 (2)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单位是****(前期办理手续是******公司,后期建设和****公司****负责,环保责任也是由****履行);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后期运营环保责任由****全部负责。 (3)新增门卫室,位于厂区入口处,一层砖混结构,面积15m2。 (4****中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VC污水管生产流程:配料、混合、融化、定型、大码、包装入库。 污水处理设备和垃圾热解处理设备:钢材等原材料经过裁剪、机械物理加工、抛丸、组装、焊接、喷漆、晾干等工艺后产出成品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行期间涉及的生产工艺主要是废水处理设备和废气处理设备的生产工艺,生产工艺基本相同;钢材等原材料经过裁剪、机械物理加工、抛丸、组装、焊接、喷漆、晾干等工艺后产出成品设备。设备尺寸根据客户需求制作。 |
| 由于未建设3号厂房及3号仓库、PVC管件生产线,项目运行期不涉及PVC管件生产工艺。 项目实际产品为500套非标环保设备,其中污水处理设备250套,废气处理设备250套,废气处理设备是原环评中未提出的产品,属于新增产品品种。废气处理设备生产工艺和原辅料(均为钢材、油漆、配件、焊条等)与垃圾热解处理设备生产工艺过程基本一致,喷漆面积基本一致,只是结构、功能、配件不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管理,材料运输车辆应覆盖遮挡,对施工作业场地采取洒水、围挡和围护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制指标NMHC,有组织非甲烷总经排放标准参****出版社****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 (二)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运行期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进行排水,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杂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项目运****处理站大气污染物恶臭气体硫化氢等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氨、准要求执行。 (四)合理布设噪声源或采取隔音屏障措施防止项目施工过程中噪音扰民。夜间严禁各类高噪音机械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禁止在夜间(22时至6时时段)进行产生环境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需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环境局**分局批准,并告示附近居民;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处理站出口处按环评要求设置满足废水排放量的事故应急池。 (六)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进行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七)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对施工作业场地采取洒水、围挡和围护、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无环保问题及相关投诉。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制指标NMHC;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厂区设置了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杂用水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处理站:项目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密封设置,逸散的少量恶臭气体经厂区绿化植被吸附净化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污水处理规模较小,恶臭影响较小。 1、项目区施工期采取了隔音屏障、文明施工等措施,未受到环保投诉; 2、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 ****处理站废水出口设置5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排水。满足环评阶段提出的规模要求。 ①项目在厂房1内设置一间10㎡的危废暂存间,使用收集桶分类收集贮存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削切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已和******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②项目设置生产一般固废收集间1间,面积约20m2,位于1号仓库内部角落,用于收集废钢板、焊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能利用的利用,不能为项****收购站或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环评阶段(2021年6月),挥发性有机物还未纳入总量控制指标;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将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主要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污染物纳入减排范围,作为约束性指标逐级下达并考核。环评阶段核算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14925t/a; 项目排污许可管理为登记管理,只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作出管控要求,未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 (4)环评阶段提出喷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于环保政策调整,现阶段UV光氧催化处理有机废气属于淘汰设备,项目实际建设的喷漆废气处理措施为:喷漆均在1#厂房内进行,经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喷漆废气可达标排放。 (5)结合现场布置,绿化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约250m2。 (6****中心。 (7)污水站只处理生活污水,污水的处理工艺由环评阶段(A2/O+MBR)变更为A/O工艺;但是污水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杂用水质标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绿化,不外排。污水站出水水质、污水去向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未增加排水量。 (8)设备喷漆废气:环评阶段提出的治理措施为:负压系统+过滤棉+UV光氧催化+15m高排气筒。实际建设为: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小于环评阶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规范的环****分局备案管理。 (九)定期向我局报告开工前后各阶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及****生态环境局****大队负责。 (十)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发生变化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复之日期5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严格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验收并报我局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号:530621-2024-020-L。 建设单位积极配合鲁****执法大队的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已完成建设施工。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组织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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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一座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杂用水质标准 | (2)食堂废水:隔油池1m3,食堂废水隔油处理后方进入化粪池。 (3)生活污水:化粪池40m3,有效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杂用水质标准,绿化用水;废水没有外排。 (4****处理站废水出口设置5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排水。 | 监测污水站出口水质 | |
| 2 | 雨污分流 | 无 |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经雨水沟道收集后排入雨水沟,雨水管网约100m。 | 无 | |
| 3 | 沉淀池 | 无 | 已设置1m3退火、切割打磨废水沉淀池,废水沉淀后洒水降尘使用。 | 无 |
| 1 | 喷漆废气处理设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设备喷漆废气: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处理未使用过滤棉,实际使用活性炭),废气排放达标。 | 监测了排气筒出口废气 | |
| 2 | 设备喷漆废气无组织控制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 采用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提高了喷漆废气收集效率。 | 监测了厂界废气 | |
| 3 | 焊接烟尘控制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 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 | 厂房密封处理,在室内焊接,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 | 监测了厂界废气 | |
| 4 | 切割、抛丸粉尘控制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 表 2 无组织排放限值 | 厂房密封处理,在室内切割及湿式切割、抛丸配套除尘布袋等。 | 监测了厂界废气 | |
| 5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标准 |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无 | |
| 6 | 恶臭控制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 ****处理站:项目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密封设置,逸散的少量恶臭气体经厂区绿化植被吸附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 无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阻隔降噪、绿化降噪 | 《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 已按照环评要求执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监测了厂界噪声 |
| 1 | ①定期巡查维护废气净化系统、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 ②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危险废物需用防腐防渗的桶装收集后再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中,降低发生渗漏的可能,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尽量避免长时间大量堆放。 ③沉淀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应采用混凝土防渗处理,若发生泄漏应及时修复完善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混凝土防渗的事故池。 | ①定期巡查维护废气净化系统、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环保设施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 ②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危险废物需用防腐防渗的桶装收集后再贮存于危废暂存间中,降低发生渗漏的可能,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长时间大量堆放。 ③沉淀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应采用混凝土防渗处理,污水站建设为封闭式,污水处理站应配套建设混凝土防渗的事故池。 |
| 1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进行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 ①项目在厂房1内设置一间10㎡的危废暂存间,使用收集桶分类收集贮存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削切液、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已和******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②项目设置生产一般固废收集间1间,面积约20m2,位于1号仓库内部角落,用于收集废钢板、焊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能利用的利用,不能为项****收购站或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1 | 绿化面积约3250㎡,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 绿化面积约3000㎡,净化空气,美化环境。根据验收现场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废气可达标排放。 |
| 1 |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规范的环****分局备案管理。****处理站出口处按环评要求设置满足废水排放量的事故应急池。 | 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取得备案回执,备案号:530621-2024-020-L。****处理站废水出口设置5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排水。满足环评阶段提出的规模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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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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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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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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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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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发生变化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复之日期5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严格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验收并报我局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已完成建设施工。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组织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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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