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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4〕4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四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183号)等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兰坪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四批)使用方案》,方案经中共****2025年第1次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方案持有异议的,均可来电、****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电话:0886-****436
联系地址:兰坪县城沧江路121****办公室
附件:兰坪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四批)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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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