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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综合其他、公告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 名称: | 关于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897-K24+224)路****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
| 主题词: |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等有关要求,临时用地单位****公司已根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897-K24+224)路****搅拌站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道527线汶塘至利凤段(K14+897-K24+224)路****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
二、项目地址:**县汶朗镇汶朗村
三、用地面积:0.1465公顷
四、批准文号:怀自然资(临用地)﹝2022﹞2号
五、复垦结果:林地0.1465公顷。
六、2024年11月21日,经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
七、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书面提出(地点:**县怀城街道上郭北路69号;联系人:梁剑杰;联系电话:0758-****71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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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